左贡县人民检察院“四个做到”推进
“未检”检察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党要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日,我院按照未成年人“两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深入我县偏远乡镇开展“未检”检察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成效。
紧扣重点内容,做到“未检”检察全覆盖。根据今年7月昌都市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全市巡讲活动方案》,我院紧扣重点内容,深入11乡镇及偏远薄弱乡村、抵边村,围绕树立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爱国意识、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开展法治宣讲,强化了偏远薄弱乡村、抵边村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真正做到了我县辖区内“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全覆盖。

创新检察形式,做到“未检”检察方式活。我院在开展法治进乡村、法治进校园的同时,创新检察形式,对全县乡镇、学校开展大检查:一是突击检查,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直奔现场。为确保检查内容的真实性,我院在前往各乡镇、各小学前,均未提前通知,以保证各单位平时是什么样,检查出来就是什么样,真正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查摆出来。二是饭点检查,保障未成年人饮食安全及质量。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高学校伙食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我院特意在各学校饭点展开突击检查,做细做实“未检”检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突出问题导向,做到“未检”检察任务明。针对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方面,我院重点围绕严格落实“两法”、“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入职查询制度展开;针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方面,我院重点围绕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履行抚养义务、督促监护等内容展开,积极助推我县各乡镇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相互促进、落实落地。今年以来,我院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2次2人,开展亲职教育2次2人,开展司法救助1起2人,开展法治进乡村、校园共15次,其中涉及偏远乡村小学6所。
全问题清单,做到“未检”检察实效显。为切实推动相关单位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在针对各个学校的突击检查工作中,我院通过法治宣讲、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专题报告、走访调研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校园安全等各方面的问题,争取找全问题清单,并及时向学校、县教育局反馈,要求立即整改落实,确保将“未检”检察工作做出实效。截至目前,我院收集整理的问题清单涉及8所学校10余项问题,所有问题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均照单全收。下一步,我院将协助县教育局及各学校解决6项问题。
“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今年,我院“未检”检察工作不仅为未成年人解决了诸多迫切解决的问题,而且为我院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开展系列保护未成年人活动,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的家庭、校园、社会环境提供了契机,不断为和谐家庭、平安校园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