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中,刘生同志指出,法治宣讲旨在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防范意识,确保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找准命案发生的原因,从我市11县(区)现有命案和故意伤害案来看,大部分案件案发起因主要为犯罪嫌疑人在面对贫穷、疾病、婚恋矛盾、资源纠纷,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而犯罪,所以农牧民群众在实施犯罪前,要多顾及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犯罪后不仅自己“牢底坐穿,给家人欠下巨额赔偿款,老无所依,幼无所养;对被害方家庭经济、劳动力、老人赡养、子女抚养造成重创,甚至将仇恨延续至下一代,进入恶性循环,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二是仁果乡地处左贡县东北部,山高谷深、道路崎岖、弯多路窄,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类案件,农牧民群众在出行时,一定要加强自律,注意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饮酒、不超速、不穿拖鞋驾驶,这样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三是让守法、用法成为信仰。农牧民群众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当问题无法解决、矛盾纠纷恶化时,可以向村两委、乡政府以及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反映,理性冷静解决问题,只有人人都做到了遵纪守法,国家才会安定,社会才会和谐,家庭才会和睦,生活才会幸福。
此次活动采取“一案一剖析”的方式,用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语言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并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不仅提升了我县偏远乡镇农牧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在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或已经受到侵害时,克制情绪,杜绝冲动暴力,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做好乡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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