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左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3月24日左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生在左贡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左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在左贡县委和昌都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我县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检察工作职责,为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筑牢政治忠诚,在检察履职中时刻保持政治清醒

一年来,我们始终做到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党组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结合检察实际和需求向党委请示汇报干警备勤房、检察听证室建设、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等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坚定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三更”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贯穿起来,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努力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上下功夫。全年共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党小组学习17次,支部委员会议10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5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和五类突出问题,以自我革命精神正风肃纪,筑牢对党政治忠诚。深挖严查各类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5件,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处理4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运用记录报告平台填报干预插手过问等情况5件。持续加强党内监督,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干部任免、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召开党组会议18次。

二、坚持人民至上,在优化社会治理中增进民生福祉

一年来,我们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检察工作与大局工作深度融合,用实际行动践行检察为民理念。

坚决守护社会稳定。始终坚持以“稳”字当头,各项维稳常态措施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全年检察干警值班备勤300余人次,国安指挥部带班值班40余次;认真落实领导包乡包校和县委督查工作职责,深入联系点督导乡村振兴、维稳、疫情防控等工作6次。

倾情守护青少年成长。我们严格按照1号检察建议,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深入县中小学督导检查5场次,提出意见建议4条。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1场次,“六一”前夕深入我县三个乡(镇)中心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共青团左贡县委员会签订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邀请人大、团委、教育局、律师代表及70余名在校中学生,联合县法院、藏东律师事务所开展未成年人盗窃案模拟法庭,演绎了一场生动法治课。

履行公共利益守护职责。依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检察公益诉讼,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向行业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全年立案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深入村居宣传,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以行动体现为民情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围绕法律知识宣讲、民族团结、检察职能宣传等内容全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送去帮扶资金和物资达7000余元。立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检察职能,联合人社、信访等部门,排查涉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线索,依法帮助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3万余元。

化解纠纷彰显司法文明。把“小案”当作群众的“大事”来办,解民怨、暖民心。对情节轻微,具有不起诉规定情形的召开不起诉宣告会1场次。因被害人地处偏远、行动不便,办案人员下村开展矛盾调解1次。用法治疏导化解堵点,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上体现检察作为

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取得良好法律监督效果。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受理批准逮捕案件2件2人,批准逮捕2件2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20件25人,退回补充侦查6件6人,提起公诉10件10人,不起诉5件8人,侦查机关撤案1件1人,4件6人正在办理中。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书3份。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我们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结合今年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倒查30年来减刑、假释、监外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提出口头整改意见2条。对人民法院2018年以来刑事裁判确定的财产刑执行案件43件开展监督,未发现执行中存在的违法不当情况。

推进民事诉讼监督。对法院6件民事案件、21件执行案件重点围绕程序是否违法、送达方式是否违法情况调阅卷宗进行审查,有力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行政诉讼活动、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活动中,依职权办理涉及国土资源、农业农村、治安管理、交通执法等领域行政案件4件(个案2起、类案2起),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供了坚强后盾。

四、坚持过硬标准,在勇于自我革命上加强自身建设

    一年来,我们紧跟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总基调,以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在“谋发展、重自强”上下功夫。

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和资源配置,结合实际将原有的6个科室合并为“三部”(检察业务部、综合业务部、检察综合部),保障检察工作正常开展。扎实开展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招录5名聘用制书记员。

助推案件高质量办理。主动围绕提升办案质效,树立案件质量就是办案第一生命线的意识,邀请县人大、政协、政法各部门开展“提升办案质效,共同维护昌都和谐稳定”为主题的联席会议1场次,对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交流意见。针对我县今年交通类案件频发的实际,建立类案联席会机制,与县公安局法制队、刑警队、交警队召开类案联席会1场次,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换意见,共同织密打击犯罪的法网。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以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选派干警前往国家检察官学院林芝分院培训2人次,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培训1人次,昌都市委党校学习2人次,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检察网络培训和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视频培训,有效提升队伍业务素质。2021年,1名干警荣获“首届昌都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和“2021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1名干警荣获“2021年度优秀党员”称号。

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务。推进“检察开放日”常态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检察建议公开宣告、联席会议等活动4场次;持续推进检务公开,主动公开法律文书24份;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动态400余条,有效拓宽检察工作知晓率;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室建设,尽快实现听证室投入运行,以智慧检务助推办案提质增效,让司法工作更阳光、透明。

借助外力实现发展。积极与对口援助检察机关沟通,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郭有评一行赴我院调研考察,进一步增进两地检察机关感情,援助工作不断深入。2021年,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我院援助援藏资金100万元。与此同时积极争取智力援助,协调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向我院捐赠业务书籍100余本。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扛起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聚焦法律监督职责,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走好党的检察事业新的长征路。

一是党建统领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强化队伍政治素养,不断提升政治判断能力、政治执行力、政治领悟力。

二是常态化巩固拓展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整治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四查四问”作风教育整顿,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促进全体检察干警作风持续转变、责任显著增强、落实更加有力,持续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成果,切实把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出法律监督职能,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针对电信网络犯罪案件高发趋势,多举措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犯罪宣传活动,提高检察一线办案人员正确适用法律办理案件的能力。厚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土壤”。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把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检之大事”,聚焦西藏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发展定位,紧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预防、服务等措施,切实担负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四是树牢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危害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结合检察办案,运用好检察综治类建议,监督促进相关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整治,有效预警社会、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五是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切实扛起检察责任。认真落实“八五普法”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深化法治进校园、进乡(村)工作,通过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受到法律精神、法治意识的教育、引领,实现源头治理。全面加强公开听证工作,按照“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要求,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听证,用法治疏导化解堵点,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 锐意进取、砥砺前行,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实现左贡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左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1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3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2.【4号检察建议】202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单位。“四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制发的第二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出发点在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公开听证】:2020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二条的内容“本规定中的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4.【检察开放日】:是指邀请代表委员、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参观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场所,与检察人员围绕开放日主题面对面座谈交流,创新形式,展现检察机关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良好形象。

5.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规定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由检察机关依法行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权;2018年4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护法》,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权由《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四大领域”进一步拓展到“英烈保护”领域。


 

  

  

 

  

  

 

  

 
本院概况
检务公开
案件信息公开网
法律法规
领导介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友情链接